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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属各单位:

根据《国家教材委员会关于开展首届全国教材建设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

(一)申报范围

从事高等教育学历教育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发行、管理、研究等工作的机构或团体,包括学院、教学系、教研室、出版社、教材管理部门等,学校申报限额为2个。

(二)申报条件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

2.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教材建设的决策部署,围绕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和更高水平的人才培养体系,严格把好教材政治观、科学关、适宜关,在教材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

3.坚持立德树人,遵循公司产品规律、人才成长规律和教材建设规律,适应新时代要求,积极推进教材建设理念、机制和方式方法改革创新。

4.重视教材队伍建设,团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良的工作作风,有过硬的业务本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近5年未出现重大教材工作事故或违法违规情形。

5.在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发行、管理、研究等一个或者多个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做出重要贡献。同时,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组织编写或出版的教材质量、数量在同类教材中处于领先地位,社会效益显著。

2)教材审核制度完善、机制健全、程序规范,在教材的审核把关中发挥重要作用,保证了一批优秀高质量地教材的产生。

3)在教材出版发行中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热心为师生服务、为教学服务,为确保按时到书作出突出贡献,受到学校师生和群众的广泛好评。

4) 严格落实国家教材管理政策规定,教材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规范,对教材开发、使用、评价等管理统筹有力、成效显著。

5)积极开展教材研究,在教材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中取得学术成果的质量和数量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有效服务教材建设。

二、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

(一)申报范围

从事高等教育学历教育教材编写、审核、出版发行、管理、研究等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研制、审核的人员,学校申报限额为2人。

(二)申报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强,坚持原则,敢于斗争,能够旗帜鲜明地抵制各种错误政治观点和思潮。

2.热爱课程教材事业,从事课程教材相关工作3年以上,责任意识强,工作能力突出,坚持改革,勇于创新,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在课程教材建设工作中有较大影响力。

3.对课程教材理论或实践有深入研究,有丰富的课程教材工作经验,积极探索总结课程教材建设特点和规律,在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研制、审核,或教材编写、审核、出版、管理、研究等一个或者多个方面有代表性工作成果,取得突出成绩,为教材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4.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形象,无违法违纪记录或师德、师风的问题。

三、申报程序

1.集体或个人申报。集体或个人认真梳理在教材建设方面的先进经验、工作成效和特色亮点,填写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12),注意体现“四新”建设、信息技术与教学融合、产学研融合等高等教育改革新要求。

2.单位推荐。各系先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严格把好政治关和学术关,并报送教学办公室进行公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别为1项,请1120日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申报汇总表纸质和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由于申报材料附件不能上网,请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老师直接与教学办娄老师联系。

3.集团评审。学校组织专家对各院部和相关单位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4.材料上报。学校和院部分别组织专家完善申报材料,提升申报水平,1130日前完成在线填报和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四、有关要求

1.请各系高度重视教材建设先进集体与个人申报工作,遴选推荐教材建设理念先进、贡献突出、竞争力强的集体和个人。

2.教材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均向一线倾斜,担任领导职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教材建设中作出贡献的人员,可以专家学者身份参加评选。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尹星,电话:86981306,邮箱:yinxing@upc.edu.cn

 

附件:

1.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申报推荐评审表

2.全国教材建设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评审表

3.全国教材建设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汇总表